从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获悉,今年以来,辽宁省在坚决守住不耕地三个底线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改变土地公有制性质,不突破耕地红线,不损害农民利益。 “三权分置”进一步推进了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效盘活了农村集体资产,增强了农村集体经济实力。
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发展,部分农村劳动力开始从农村流向城市。 村庄空心化、农户空巢、农民老龄化现象越来越明显。 农村闲置宅基地、农房十分常见。 另一方面,随着农村人口的自然再生产,宅基地建房审批需求不断增加,村集体无地可批。 因此,搞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十分重要。
据统计,辽宁省现有农村宅基地550.3万块,占地471.3万亩,其中闲置宅基地近16.4万块,占地18万亩。 在偏远地区,农房空置率较高。 为盘活农民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提高资源利用率,不少地区在租赁、转让等传统利用方式的基础上,探索发展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新模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从行业来看,全省各市都有农村闲置宅基地、农房被利用的典型事例。 大多依靠旅游业发展民宿、农家采摘、餐饮等。 从使用者角度看,工商资本是闲置宅基地、农房利用的主力军,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从效果来看,民宿项目多由企业自主经营,村民获得租金和劳务收入的主要渠道,是实现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共同增收的渠道。 在宽甸满族自治县下路河朝鲜族乡通江村,个人投资盘活了8处闲置农家乐,建立了朝鲜族民宿旅游示范区。 在沉北新区黄家街道姚场河村,通过“村企合作”,重新规划了村庄布局,建设了连体别墅,分发给村里农民集中居住。
为进一步促进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辽宁省明确将用一年半时间,探索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新模式、新主体、新机制、新措施,继续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增加农民数量和集体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