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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秋日生活打卡季#“阿龙,送你一束勿忘我!”对我说这话的,是三十多年前一个年轻的女子。直到今天,我仍记得那个雪天的早晨。漫天飘舞的雪花,就像是一只只玉蝴蝶,从九霄云外洋洋洒下。我骑了单车,趁着地上的雪积得还不是太厚,去七里之外的明山小学上班。那天雪虽然下得很大,但是雪花落得却是从从容容。出了村子,刚骑到乡政府门口,突然从门垛旁冲出来了一个人,喊道:“阿龙,送你一束勿--忘--我--!”听到有人叫我名字,而且“勿忘我”三个字既加了重音又拖了长音。我勒住了车闸,定睛一看,是她:一身并不厚实的冬衣,稍歪着头,发上顶着一层薄雪,白皙的脸蛋,笑眯眯的双眼,似乎有所等待,双手捧着一束枯萎的野草。见到是她,我没有接她手中捧着的“勿忘我”,但原因绝不是因为它只是一束枯草。我叹了口气,向背后指了指,道:“雪下大了,赶紧回家吧。”她呢,此时像极了一个听话的小姑娘,举着那束草,欢快地转过身。她家就在乡政府的南边二百米处。很快的,她就消失在那纷纷扬扬的雪花之中。没成想,那竟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她。她是邻村的,她妈妈是我们村老宋家的老姑子。小时后我经常在路上看到她妈妈领着她和她的两个弟到我们村。那个时候,他们村跟我们村一样,也很穷。人们在生产队里上一天工,工值也只是两三毛钱。所以,她妈妈带着孩子们来到姥家,无非是想得到些经济上的接济,顺带看看自己年迈的父母。她长得很白,模样也很俊,因为她的母亲、她的四姨也都很俊很俊。她的四姨人称四俊丫头,曾是我们村的赤脚医生。长大后我听人说,她母亲的漂亮在我们村是出了名的,所以前村她曾经当兵的父亲放弃了在外发展,回乡娶了她的母亲。要知道,她的父亲是六十年代参加过全军大比武的兵,很厉害的,有那么几手。有人曾看见他在自家的院里,一个旱地拔葱就飞身跃上房顶。上了初中二年级时我才知道,她原来与我在同一个年级。当年很多下课的时候,我都是待在教室门口,看其他同学在教室门前叽叽嘎嘎地斗闹。我们那个年代,男女生之间是很少说话的,即便是同村甚至是同一生产队的人。如果说话,百分之九十都是发生了口角摩擦。我是在她追打男同学时才发现她与我同学的。原因是男同学取笑她,说她有一个傻哥哥。当然,她那拳头是追打不到任何男生的,于是只好丢过去几句国骂,而后便招来男同学更猛烈的回骂,直到她捂着脸哭着走开。其实,男同学取笑她的那个傻哥哥,并不是她的亲哥。他是她的叔伯哥,她大伯的儿子,名唤太平。这太平比我们大好多岁,长得虎背熊腰,胖得两乳都有点下垂,大夏天光着脊背,油黑发亮。这太平虽然有强壮的身体,可是智商却有点低,经常弄出一些让人不太太平的事情来,人们便为他起了个外号,唤其傻太平。傻太平人虽傻,但是脾气却很好。即便一个小孩子当面唤他外号,他也不是很怒,只是作势要打的样子,于是小孩子们便哄笑着撒丫子跑开了;如果换做大一点人,他则不做声,只是把头扭向一边,从不与人动粗。记得上初中时有一次打扫卫生,我与一位男同学抬着水桶去他们村打水,正赶上一位女同学背着书包咬着一块白面油饼去上学。太平恰巧太平正在边上。或许他闻到了那白面油饼的香味,或许他想逗一逗这女生,想招惹她一下,便凑向这位女同学。女同学捡起一块馒头大小的石块,口中狠狠地骂着,大力砸向太平。石头落在太平粗壮的背上,一下子弹向一边。那太平不知是吃了痛,还是害怕这位女同学,赶紧逃向一边。我很惊讶,惊讶于被弹起的女同学那馒头大的石块,同时也惊讶于太平那壮实的脊背。我当时呆住了,心惊得咚咚的,以至于都不知道那桶水是怎么抬回来的。因为,我曾用一块同样大小的石头砸死了人家的一只狗。那是我读一年级时的一个冬天。中午只休息很短的时间,妈妈给了我一块冻白薯当做午饭。我在教室前吃白薯时,后面跟来了一条黑色的狗。我很害怕,手中便攥了一块石头。那狗许是饿得慌了,直接张嘴咬我手中的白薯,吓得我用右手中的石头砸向那狗。就那么一下,结果狗躺在了地上,打了几个滚,抽搐了几下,就死了。我一下子吓在当场:就那么一下,怎么会就死掉了呢?当小黑狗的主人扒开人群找到我,已经上了初中的他眼里含着泪,双拳如雨点一样砸向我,我的前胸被他搥得很痛很痛。没有别的办法,我一边掉着眼泪,一边硬挺着他的捶打。砸死了人家的狗,除了挨打我还能做什么呢。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挨过了他那阵暴雨般的拳头。白天挨了一顿饱拳,晚上事情被父亲知道了,父亲满是老茧的大手又在我的大腿里子上掐了几把。然后我被父亲拉着去了人家家里道了歉,那事方才作罢。腿里子上那几道紫色的伤痕让我铭记,再也不敢伤害别人,哪怕它只是一条狗!初二还没有上完,只差三个月我就初中毕业的时候,我被生活所迫失了学,参加生产劳动。这一劳动,整整劳动了两年。期间我一直未见到过她。再见时已经是1982年的一个冬天。1980年,我父亲被平了反,摘掉了右派帽子。家境见好,父亲便托人让我复了学。两年之后,我于1982年的夏天考上了师范,学校就在我们县城城北。因为离家只有十里路,所以周六日我有时会回家。那天也是雪天,雪虽下的不是很大,但是风却很凌厉,因此天很冷。我骑着单车刚要出城东门,便听到有人打招呼:“阿龙,捎我回家。”话音刚落,便觉车子后架上坐了一人,扭头看时,原来是她。问她为什么这么冷的天来城里,她说看电影,片名《孔雀公主》。地上有积雪,单车上又多了一个人,因此车速不是很快。我在前面骑车,她在后面自顾自的说着话。虽然听的不是很清楚,但是我清楚地知道她的神经已经很不正常了。试想那个男女界限还很清的年代里有哪个神经正常的女孩子会自己一个人跑到城里来看一场电影呢?又有谁家女孩子会坐上一个没有交往的男人的自行车,而且还会那么长时间地自言自语呢?但是她似乎不知道这些的存在,坐在车子的后面哼着歌。车子出城后很快就到了一个叫作薄家坟的大上坡。坡很长,我奋力地蹬着车子,我想尽快把她载到她们村口。突然她停止了哼唱,在背后高兴地对我说:“阿龙,我忒喜欢唐国强。”正是怀春多梦的年纪。那渴望的语气里,我听得出,她已经在向往着爱情,渴望着那种甜美的爱情。唐国强,大众眼中的情人。高高的个子,双眼皮,高鼻梁。我想,唐国强式的男朋友,只能是存在于这位可怜人的幻想之中。因为没有哪个思维正常的人愿意娶一个神经不正常的女人,虽然她的模样很俊。我没有搭她的话,只是用力地踩着车子。心里想着:但愿她家能为她找到一个心疼她的人。后来听人说,她终究还是嫁出去了。一是到了该嫁的年龄,二是家里也想减轻负担。人们说娶她的人,是个街流子,家里极穷,家里只有一个老妈。那男人懒得很,每天跟着别人瞎混乱绕,不正经过日子。还有一点就是,那男人还经常地打她。于是她的神经愈加不正常了。在整天疯疯癫癫中,她生下了一个女儿。好在她的婆婆心地还算不错,帮她喂养拉扯着女儿。听人说后来随着她的孩子慢慢长大,她的病情也愈加厉害,每天漫无目的地到处疯走。没办法,她的妈妈把她接回家。家里人干活的同时,一直都留神看着她。但是有一天不知为何没看住,深夜跑了出去。当家人们找到她,她已经死无全尸。在石桥营铁路道口那儿,家人们是凭着地上的衣服辨认出是她。原来就在那天夜里,她被疾驰而来的火车撞得粉身碎骨。当年我没有接她手中的“勿忘我”,不是因为它只是一束草,而是因为那束草是她心中的梦想。我如果拿走了,你想她还会有什么呢?一束干枯的野草,那就是她心目中的勿忘我,就是她心之向往的如火的爱情,就是她忒喜欢的标准王子唐国强。时间过去了这么多年,在他们村,在很多人的心目中,她早就被人们淡忘了,就像昨晚的一阵夜风,吹过之后什么也没有留下。即使偶尔想起,也是由她喝农药死去的精神不太正常的大弟、她在村口被汽车撞死的父亲和前几年她夜晚掉进别人家的粪坑中淹死的母亲、她的得了脑血栓的二弟以及她家那别人进去后总感觉不太对劲的院子再引出早已死去多年的她。她与她的家人,只是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般的存在。人们虽然还记得她的姓氏,但却早已忘记了她的名字,只是习惯地叫她傻白军。其实她,姓陈,名爱军。送你一束勿忘我。愿这位可怜的老同学在天国中像孔雀公主一样,有陪伴她的王子,以及属于她的永恒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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