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少数民族习惯,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2015年“壮族三月三”期间,本自治区内全体公民放假2天,即3月30日、31日放假,4月1日上班。
放假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度过节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3月25日
广西三月三放假安排2015
2015年广西三月三放假安排已经确定,时间为4月21日至23日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4月19日(星期六)、4月20日(星期日)上班。
广西三月三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重要传统节日,也是广西各族人民共同庆祝的节日。为了传承和弘扬壮族文化,促进民族团结,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决定将三月三列为法定节假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的规定,2015年三月三放假期间,广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社会团体应当按照规定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同时,各地应当加强旅游安全管理,保障游客的安全和权益。
在三月三期间,广西各地将举办丰富多彩的民俗活动和文化演出,如壮族歌圩、壮族山歌比赛、壮乡美食节等。各地还将举办各种形式的体育比赛和文艺演出,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民族文化的魅力。
广西三月三放假安排2015是为了传承和弘扬壮族文化,促进民族团结而设立的法定节假日。在节日期间,广西各族人民将共同庆祝这个重要的传统节日,共同感受民族文化的魅力。